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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15:45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职成科作者:郴州科龙职业技术学校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17:38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职成科 作者: 点击量:378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院)校: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秋季新生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做好2018年秋季电子注册信息上报工作:

1、学校在新生学籍注册前,应将在其他教育阶段取得学籍的学生信息直接接续到中职学生系统中,同时按要求补充完整学籍所需其他信息,确认核实后,于1020日前及时将2018年新生基本信息导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要认真做好全国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要做好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维护工作,即每位新生从入学起至毕业,每学期要在全国系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有学籍异动(含留级、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休学、复学、退学等)和学生信息变更的也必须及时处理,将证明材料(纸质版)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4、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5、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明确学籍管理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落实到个人,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并保证其工作稳定性;建立健全学籍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学生学籍真实、准确、规范,对在学籍管理工作中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分级管理的职责,加强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开展检查指导。加强中职新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查重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市教育局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学籍注册的有关规定,对我市市属学校秋季注册学生将采取到现场点名的方式核查,请有关学校做好迎检准备。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于1025日前将学籍注册的纸质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2)交市教育局职成科418室。

 

联系人:徐伟   刘利淑  

联系电话:2850366

附件:1. 郴州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数据上报表

2. 郴州市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数据表

 

                                                                        郴州市教育局职成科                                                                                                     2018927